在十多年前,“人權”尚未十分受到重視,體罰還相當盛行的年代,當時老師最常使用的手段有:青蛙跳、半蹲、打手心、抄寫等,而我受罰的原因不外乎:班長帶頭做亂(太不長進了)、女生群起攻擊男生(小時候就充滿暴戾之氣)、跟老師頂嘴(真是不知死活)...其中最讓我想不透的,就是說方言要罰5元,而且要掛狗牌,上面寫著“我不說方言”。

這裡的方言就是現今所說的---母語,也許這對都市的孩子而言,一點都不困難,但對於在鄉下長大的我們,早已習慣和家人、同學以方言(通常是台語)溝通,阿公阿嬤也只聽得懂台語,突然要我們僅能以國語交談,實在有點不習慣,也因此幾乎全班都對班費有貢獻,狗牌也只是換人戴,很少回到老師的抽屜。

時代改變了,體罰已經變成十惡不赦的罪過,母語也大翻身,成為當今最紅的語言,甚至超越英語,從何得知呢?除了教育局來文希望每校訂定“母語日”之外,還會有委員不定期來訪視、考評,如果有老師在母語日不以母語教學,或者有小孩聽不懂、不會說母語,學校就等著被“ㄉㄧㄤ”。

由於本校以星期三為母語日,所以這一天就會有台語國語課、台語數學課、台語自然課,甚至是台語英語課出現,對我而言是還能接受,反正平常就習慣進行三語教學,ㄟ...所謂的三語是指國、台、英語,孩子們也都見怪不怪了,台語不錯的小孩,也願意以台語回答問題。

其實我覺得推行母語是件好事,課堂上也常提醒孩子:「多學習一種語言,就比別人多一項優勢。」只是還要接受訪視、考評,似乎有點勞民傷財,而且感覺又回到十多年前,只是換了種語言罷了。

星期三有訪視委員到校,除了至各班了解上課使用母語的情況外,還隨機找了幾位小孩問問題,最後的結論是:高年級的同學啥都沒說,就趕緊跑走,而低年級的小朋友則是很可愛的和委員對話。我在想:也許同學跑走的原因,是因為爸媽告訴他不要隨便跟陌生人說話,又或者是他的母語並非台語,而是客家語或原住民語,他聽不懂眼前這位叔叔在說什麼,也是無可厚非。是不是應該尊重為數較少的客家人、原住民,甚至是外省人的語言,他們的母語不是台語,但如果只是以優勢的母語---台語為主,好像失去倡導母語的意義。

◎嘟嘟!遊園車要出發了,趕快上車吧!



◎老闆娘!我要買這個。



◎哞~我一出場,是不是就很有古早味呢?



◎阿嬤灶腳有好多玩意兒,當然不包括公用電話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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